南京保安公司工作的獨特性以及特點
我們的居住小區,辦公大樓、酒店賓館等等場所都需要保安的支持。保安服務是社會公共安全保障體系中的一支民間力量。由于保安工作的性質,其屬于一種特殊民事商業行為,從客觀分析,保安勤務有自身的獨特性。
1.專項性強
保安服務公司不同于其他從事經濟活動的圣業。它所開展的各項業務、履行的職責,均是圍繞著“安全防范”而進行的。這種獨具特色的勤務,是社會上其他企業所沒有的,體現出明顯的專業性和專項性特點。
2.契約性強
保安勤務本身是建立在合同契約基礎之上的,從保安勤務的產生到保安勤務的完成,可以說自始至終都是在履行和執行契約合同。因此,保安勤務與契約合同是密不可分的,這充分體現了保安勤務的契約性特點。
3.特定性強
保安勤務不同于公安勤務。保安勤務從服務對象到內容,以及服務的時間、地點到要求,都是特定的,是事先由合同約定好的。
4.商品性
保安服務公司開展的各項服務活動,均把責、權、利結合起來,實行的是有償服務的原則。保安服務公司為社會提供安全服務并不是無償的,這一點與公安機關代表國家維護社會治安的無償行為不同,它是嚴格按照雙方事先所達成的協議條件提供的有償的安全服務,充分體現了保安勤務的有償性特點。
5.服務性
作為一項為社會提供安全服務的職位,既不完全等同于公安機關向整個社會提供的安全保衛和治安管理的服務,又在一定程度上協助了公安機關治安部門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