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維護轄區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安保工作。
2.根據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并對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進行監督檢查。
3.與保安人員保持密切溝通,檢查值班人員的值班情況。
4.制定應急處理程序,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5.每天定期或不定期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并做好記錄。
6.建立常態巡邏制度,明確重點安保目標;做點面結合。
7.完善轄區內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崗位設施、設備、器材等。確保它們在工作中能達到預期的使用效果。
8.檢查轄區內是否存在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的行為,及時糾正,提出整改意見,跟蹤處理結果;并做好記錄和存檔。 |